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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资料
2022年10月19日,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刊发咨询文件(“咨询文件”),就特专科技公司 3 在联交所主板(“主板”)上市的建议咨询市场意见。就咨询文件提交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18日。
尽管香港资本市场在2018年上市改革后更为多元化,香港特别行政区在特专科技公司的上市方面仍落后于美国和中国内地。这是因为特专科技公司在符合香港主板上市财务资格要求时往往遇到困难。
很多这类特专科技公司仍主要从事将产品及/或服务商业化的研发(即“未商业化公司”)。即使是在产品及/或服务方面已实现「有意义的商业化」的公司(即“已商业化公司”),他们鉴于业务性质仍难以符合联交所主板对盈利、收益或现金流的要求,尽管当中部分公司的市值可能远高于香港上市的最低门槛。
虽然受到高增长潜力的吸引,香港投资者对特专科技公司的上市兴趣浓厚,但此类公司的上市仍面对一些监管问题:(a) 估值难有共识;(b) 缺乏主管当局制度(即拥有相关知识或经验的独立外部机构);(c) 产品或服务的可行性;(d) 未能成功商业化;及(e) 依靠外来资金维持营运。
为便于特专科技公司在主板上市,联交所在咨询文件中提出建议解决上述问题。以下是主要建议摘要。
「特专科技」-定义广泛
由于技术不断进化,「特专科技」的定义难以详尽无遗地一直走在前沿,并且准确识别增长潜力强大的公司类型。
因此,联交所建议在《上市规则》 4 就「特专科技」作出广泛的定义,再就符合定义的的可接纳行业及领域发出指引信。这样,联交所将可灵活地在特专科技机制中加入新兴行业及最新技术发展趋势,按需要不时更新特专科技行业范围。
在咨询文件中,联交所根据科创板的合资格行业 5 建议五大「特专科技行业」。此五大特专科技行业及可接纳领域的名单如下:
| 特专科技行业 | 特专科技行业可接纳领域 | |
|---|---|---|
| (a) 新一代信息技术 | - 云端服务 | - 人工智能 |
| - 机器人及自动化 | - 航天科技 | |
| (b) 先进硬件 | - 半导体 | - 先进制造业 |
| - 电动及自动驾驶汽车 | - 先进通信技术 | |
| - 量子计算 | - 元宇宙技术 | |
| - 先进运输技术 | ||
| (c) 先进材料 | - 合成生物材料 | - 纳米材料 |
| - 智能玻璃 | ||
| (d) 新能源及节能环保 | - 新能源生产 | - 新绿色技术 |
| - 新储能及传输技术 | ||
| (e) 新食品及农业技术 | - 新食品科技 | - 新农业技术 |
然而,以受规管产品(定义见《上市规则》第18A章)作为上市申请基础的生物科技公司必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8A章机制而非本文件建议的机制递交申请。
3 特专科技公司是指主要于特专科技行业内可接纳领域从事(不论直接或透过其附属公司)研发、商业化及/或销售特专科技产品的公司。
4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5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的六大合资格行业:(a) 新一代信息技术;(b) 高端装备;(c) 新材料;(d) 新能源;(e) 节能环保;及(f) 生物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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